首页 新闻中心 房产超市 二手市场 家具装饰 政府在线 自由交易 教育频道 楼市论坛
 您的留言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在线 > 政务公开 > 正文
【信息类别】: 政务公开  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2年11月07日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收件:

  开发企业到交易管理科领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填写后,连同必须提交的下列证件、资料交收件人员收件: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2、《商品房购销合同》一式三份

  3、付款赁证(复印件)

  (二)审核:

  经办人员对预售合同、标的物有关情况等进行认真详细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登记备案:

  经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上加盖登记备案章,同时在《商品房销售窗口表》上进行登记并将有关登记备案的内容存入电脑。

  

收藏本页面』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2002-11-07]
· 如何才能确定商品房是 合法 ? [2001-12-01]


分类法规
产权户籍管理类
房地产市场管理类
住房制度改革类
城市房屋拆迁类
财政,物价与税费
房地产开发类法规
物业管理与房屋修善
住宅建设与安居工程
土地管理类法规
综合类法规
特别链接
 
为了本系统能够更好的为您服务,请使用800*600显示及IE4.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 (c)2001 版权所有 长沙市房产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长沙楼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2565831 2223504 经营许可证号:湘ICP证010022
All rights reserved, www.0731fdc.com E-Mail:web@0731fd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