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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务公开  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2年11月07日
房地产抵押管理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增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我国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职能科室:抵押管理科

  工作范围: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在建工程、预购商品房贷等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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