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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 许可依据: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3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第十一条

(二)《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2006年4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第八条

(三)《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省建设厅湘建(2000)房字第121号)第八条

(四)《关于委托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的函》(省建设厅湘建房函[2006]92号)

◆ 审核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申请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

◆ 审核条件:

(一)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期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合格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合格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审核材料:

(一)提交申办开发资质的报告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协议及会议纪要

(四)公司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验资报告(资金≥800万元)

(六)进账单及私人股份收据

(七)办公场地证明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可以在长沙市房地产开发信息网,网站www.haofz.com首页下载基表)

(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复印件(10人以上,必须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十)员工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

(十一)项目资料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或招标拍卖《中标通知书》等)

(十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审核程序:

资质审查窗口受理—→联合审查—→初审决定—→在房地产开发信息网(网址:www.haofz.com)进行公示—→行政许可行文—→制作证书(三级以下等级)—→报省建设厅备案

◆ 审核收费:不收费

◆ 审核期限:30个工作日

◆  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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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南厅15号窗口

邮编:410000

联系电话:0731-8665276

投诉电话:长沙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0731-88665078

        长沙市住建委监察室 0731-88665942

网址:http://www.changsha.gov.cn

行车路线:301路、302路、168路、903路、6路市政府下